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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6 00: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機場二航廈C、D區免博客來網路書局稅店合約將於明年8月到期,預計明年1、2月公告招標,由於標案擁有每年營收高達300億元市場大餅,且此標案桃機公司博客來書局竟然不曾送交公司董事會報告或討論,交通部為此介入招標,並基於避免「圖利廠商」疑慮,要求增收權利金。

《上報》報導,二航廈C、D區免稅店促參標案長達12年的合約將在明年8月到期,桃機公司自今年4月起就著手研議新的促參規範,10月16日舉行招商說明會,桃機公司規劃,招標案採ROT案(整建、營運、移轉)方式辦理,標案不僅給予得標廠商在C、D區12年的營運期,且若營運績效良好,還得續約一次3年。

不過,因為涉及利益過於龐大,今年10月間有關桃機二航廈C、D區免稅店標案的各方檢舉黑函及傳聞已滿天飛,交通部向桃機公司內部了解後發現,此一重大標案桃機公司竟然不曾送交公司董事會報告或討論,交通部依《促參法》規定,要求桃機公司一定要將此標案定案前送公司董事會正式通過,桃機公司也為此召開正式董事會,但公司高層仍未將第二航廈C、D區免稅店標案列董事會討論,在交通部強烈要求下,桃機公司才於10月25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中專門針對第二航廈管制區內設置綜合免稅商店招商規劃進行報告。

董事們在會中質疑,為什麼營運時間長達12年,還可再續約3年,公司試算得標廠商營運成本、獲利的基礎和標準為何?且桃機公司特許得標廠商可以在市區開設經營免稅店(即預售中心),過去未收取分毫權利金,此次標案也應要求廠商繳交權利金。另有董事也指出,過去12年得標廠商在航廈管制區內的免稅店權利金為年營收的18%到20%,此次重新招標訂出年營收的14%到21%也過於保守。最終董事會要求桃機公司補送有關標案權利金計算的相關說明,並表明桃機公司必須在12月董事會再以討論案正式在董事會提出討論。

為避免引起外界圖利廠商的疑慮,交通部長賀陳旦特別在12月董事會召開前要求航政司提出桃機公司免稅商店報告案,當日並指示,桃機公司應將約期為什麼時長達15年的試算標準做更完整說明,並建議航廈管制區的免稅店權利金可考量分級距繳交款項,才能預留營收成長時權利金亦可增加的空間。

桃機公司則在12月12日於董事會正式提出二航廈管制區免稅店標案的討論案,並在當日由董事會正式通過。最終營運期仍維持原擬案12年,且若營運績效良好,得續約一次3年,航廈內免稅店權利金為營收的16%到22%,營業額成長的部分以5億為一級距,加收2%,也就是當年營業額成長5億元以內,則該部分權利金以24%計算。若以年營收200億的市場規格計,則桃機公司每年可收到32億元到44億元的權利金。

至於市區免稅店的權利金,則做為投標廠商的「承諾事項」,但不得低於營收的1.5%。若以業界估算的年營收100億元來說,這部分桃機每年可再增加至少1.5億元權利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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